服务合同

时间:2023-04-01 07:41:40
【推荐】服务合同锦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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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务合同 篇1

编号:

雇佣方(甲方):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雇方(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由于甲方有雇佣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根据产妇实际生产日期可适当提早或推迟,但总服务时间为天不变。)

2、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2)双方约定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甲方应于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定金元整,乙方向甲方出具定金收据。剩余款项双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支付:

A、甲方在乙方服务满7日后,如对乙方工作认可无异议,即支付乙方元,其中元为前天服务的剩余款项,元为后天的定金,乙方服务的第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待乙方结束全部 ……此处隐藏12437个字……此,本案的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其次,原告提交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并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答辩人也没看过该协议,双方之间未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没有形成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原告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的约定催要物业费是没有事实依据。

二、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计算没有依据。

首先,原告若想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竞标,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交招投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答辩人有理由怀疑其物业服务项目的程序违法;其次,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实施物业管理,而原告没有任何表明其资质等级的证书,答辩人也不知道原告是否有资格管理物业;最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及亮证制度。原告在催收物业管理费前,应当向答辩人出示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但原告并未提交收费许可证,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按照法律规定收费。因此,原告提交的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主张没有计算依据。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已过诉讼时效。

首先,原告在宣传栏上张贴催费通知表明其已履行了催收物业费的义务,而答辩人从未入住过XXX小区,没有看到过催费通知,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如电话通知、EMS通知答辩人支付物业费,对于原告催收的行为答辩人不知情;其次,原告是XXX年XX月XX日跟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玫瑰绅城花园物业移交协议》,原告自20xx年11月22日之后对XX小区已没有物业管理关系。而原告在20xx年12月28日才向贵院起诉,其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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