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与企业利益共同体集体协议2019专业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厂“大计共商、目标同识;责任共负、风险同担;效益共创、利益同享”的利益共同体建设,发展和巩固经营者与生产者相互依靠、密切合作的新型关系,激发职工全员参与管理、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实现我厂“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结构优化,狠抓电炉工程建设,攀登百万特钢高峰”的方针目标,特由厂工会代表全厂职工与厂长代表企业行政签订_________年利益共同体集体协议。
第二章双方目标
第二条_________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达到:
1.产量:钢:_________吨;商品材_________吨;
2.产值:_________元;
3.销售额:_________元;
4.利税:_________元;
5.利润:_________元。
第三条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
1._________年内完成大电炉、lf炉、vd炉和连铸机施工设计图,提出标准设备清单,开始设备订购工作。非标准设备选择制作单位,并落实订购合同。开挖大电炉、连轧机氧化铁皮沉淀池。
2._________年内完成转炉厂3#连铸机移地改造和一轧厂成品料场改造。
3.带钢厂引进小四辊冷轧机电气系统更新项目一季度基本完成。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确 ……此处隐藏1216个字……凝聚力。
第四章协议履行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履行情况每半年向厂职代会二次,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咨询。为加强协议中途管理检查协议履行情况,协调履行中遇到的困难,特建立共商制度予以保证:
1.共商会制度。厂工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厂党政领导、工会和职工代表,以及生产一线工人参加的共同利益协商会,对协议履行中的难点进行共商。共研、共决,相互沟通。
2.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厂工会每半年一次组织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就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把查出的问题和难点提供共商会研究解决。平时针对临时出现的问题开展动态检查。
3.工厂管理委员会会议。厂长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工厂管理委员会会议,就协议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4.工会与行政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厂工会与厂行政每季度举行一次联系会议,就协议履行情况,互通信息,交换看法。
5.双方临时约见协商制度。遇协议履行中发生突发性情况,行政和工会任何一方可提出临时约见协商,及时解决难题。
第二十五条因各种不可抗拒力(包括自然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等)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终止协议。变更或终止情况应报告职代会和双方各自主管机关。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解释权归签约双方。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厂长、工会主席签字之日起至_________年底。
行政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工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