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集体合同四篇
在高速发展的中国,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的避免或解决利益纠纷。还在为写合同苦恼吗?其实写合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关于集体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集体合同 篇1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 ……此处隐藏3949个字……岗位合同。
(一)岗位合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凡在岗人员都应签订岗位合同,按管理权限范围分级进行;
(二)职工应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考核、劳动组合,实行公开、平等竞争上岗;
(三)因岗位定员限制或职工素质等原因未能签订岗位合同的人员、被解除岗位合同的人员为企业内待岗人员。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
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按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的 ,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时,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