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供货合同模板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木门供货合同模板,欢迎大家分享。
购货单位: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范围
购货单位承建位于惠州市沙田镇花塘村的惠州高飞标志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办公楼所需木质门由供货单位供货。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详见《产品及价格清单》(附件一)。
第二条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二:《木门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第三条服务承诺
供货单位提供的货品质量责任保证期为壹年,从业主颁发的竣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供货单位的产品包装应有供货单位名称(或标志),供货单位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供货单位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第五条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交货时间:2 3、运输及装卸方式:供货单位送货到达购货单位指定地点 ……此处隐藏1797个字……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货单位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3、在供货单位承包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购货单位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4、本合同各缔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缔约各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转让第三人的行为,对本协议其它缔约方均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供货单位必须通知购货单位,购货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购货单位通讯地址为:;供货单位通讯地址为: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田心福长岭。 4、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5、本合同一式份,供货单位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10、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