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出租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门面转让出租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门面转让出租合同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门面转租的协商,形成共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特拟订本门面租赁合同条款,供双方信守,遵守执行。
一、门面租赁地址、面积、间数:xxx 幢 层,轴线至 轴线第 号门面,面积约 平方米, 间。
二、租赁时间及价款: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o 年 月 日止,预租时间为 月,租赁金额 元(租金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共计人民币 元或议租 元)
三、乙方租赁门面不准开墙、打洞,改变房屋结构。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按现行市场价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所用水、电费用每月按表计费收取,交甲方或水、电收费处。
五、乙方预租门面,在签订合同时,将租金一次性交给甲方。若甲方须收回租出的门面时,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限期内退还给甲方。若乙方拖延退房时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租赁期未满天数,由甲方按租房天数计算,扣出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剩余租金退给乙方。
六、 ……此处隐藏500个字……。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门面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